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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都市報訊 圖澎湖民宿為:庭審現場
  綜合新華社、《天府早報》報道2月28日,曾轟動一時的“大學生因醜殺人”案在開庭重審一年後塵埃落定: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傑死刑,緩期2年執行,記憶體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限制減刑。曾世傑當庭表示不上訴。
  這個曾經的縣高考狀元,為何刀捅素不新竹買房相識的同學?
  因貌醜自情趣用品卑殺人
  2010年3月30日晚,曾經的縣高考狀元、四川大學大二學生曾世傑在校內將1名同校女生殺死,並且還刺傷2桃園二手餐飲設備名男生。
  事後,經多方調查和曾世傑自己交代,他與受害者並不認識,只是進入大學後,認為遭到周圍同學歧視,又因容貌遭到別人嘲笑,最終出手殺人。
  曾世傑說,案發當晚,同宿舍室友在客廳里看小品時捧腹大笑,“我覺得他們是在笑我,頓時心中產生了極度的煩躁與怨恨,於是莫名其妙地帶刀沖了出去。”
  家族有精神病史
  2010年9月3日,成都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,當審判長問曾世傑為何會因為沒有根據的猜測而殺人時,曾世傑說:“我懷疑我有精神病。”
  曾世傑的母親在2005年離家出走後溺水身亡,後經法醫鑒定曾的母親患有間歇性精神病;他的大舅以及表哥都有精神病史,他也一直懷疑自己患有精神病,但此前從未做過檢查。在這次審判中他請求法院為他做精神病鑒定。
  同年12月3日,成都蓉城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書認為,曾世傑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,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  2010年12月,成都中院一審判決曾世傑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2012年3月,四川省高院作出裁定:撤銷死刑判決,發回重審。
  2013年1月11日,成都中院重新開庭審理,未當庭宣判。
  律師說他缺乏愛和疏導
  在看守所內,曾世傑交給律師一份陳述書,寫滿了3頁紙。紙上寫道,他的母親於2005年離家出走後去世,“自己還當場目睹了母親被法醫解剖的過程,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。”
  曾世傑說,父親脾氣不好,經常罵他,時間久了,他感到無法忍受,性格也變得越來越暴躁。曾世傑寫道:“自己上大學後因為相貌、經濟方面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與歧視,加之性格內向,遇到什麼事都愛憋在心裡,時間長了以後,產生了特別強烈的抑鬱感與自卑心理。後來嚴重到感覺所有人看我的眼神、與我交談時的表情,都是在取笑我。”
  曾世傑說,案發當天,他和同學們在一起看電視,當時,“對電視里演出小品的精彩片段,同學們都大笑不已,而我莫名其妙地感覺到這種笑聲是對我的嘲笑……別人一直笑我醜,我覺得活著沒什麼意思。”“從內心我很同情他,他太缺乏愛和疏導了。”律師說。
  村民幫他湊錢賠償
  此次法院審理認為,“曾世傑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應依法嚴懲。鑒於曾世傑有坦白情節,認罪悔罪態度較好,且該案重審期間,曾的親屬在經濟條件極為困難的情況下盡最大可能進行賠付,綜合考慮相關情節因素,最終,法院對曾世傑作出死緩判決。”
  曾世傑老家的200多名鄉親,自願為其捐款,賠償受害人的部分損失,從皺巴巴的20元、50元到100元,總共湊了一萬七千元。鄉親們對他感到很可惜。
  ■鏈接
  大學生殺人案
  2004年2月,雲南大學的馬加爵殺害四名同學後出逃,當年6月被執行死刑;
  2010年10月,西安音樂學院藥家鑫駕車撞人後,連刺八刀致傷者死亡,半年後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;
  2013年4月,復旦大學林森浩,將劇毒化學物品投入飲用水中,致室友黃洋死亡,今年2月一審被判死刑。
  (原標題:圖文:“別人笑我醜 活著沒意思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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